当前位置 首页 欧美剧 《我欲为人(美版)第一季》

剧情介绍

  呼延云   傍晚,我送女儿去上舞蹈课,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,眼前突然闪现出一条颜色黄体长的动物,头很小,动作很灵活,一眨眼就消失在草丛里了。女儿吓了一跳,问我那是什么,我愣住了一会儿,说那是黄鼠狼。   我家在小区的自然环境很好,野猫野兔等就不用说了,晚上经常可以在路边看到刺猬,但是黄鼠狼还是第一次看到,这个距离我上次见过这样的动物至少过了30年--它还是小时候在东北的老家见过一两次,大人们厌烦了它,讨厌偷鸡,但说这东西是“五大仙”之一,不要追。否则很容易承担小小的责任,总之听起来像是无赖的动物。然后看了很多古代的笔记,才发现它真是有点懊恼的“大仙”。   《鬼吹灯的黄皮子墓》的剧照   一、外强中干的“废柴角色”   东北人所谓的“五大仙”指的是狐狸、老鼠、刺猬、蛇和黄鼠狼,也被称为“五家仙”,说白了就是东北的土胚房、炕、柴山,给这一些动物提供了比较优越的生存环境,导致它们经常不出门。在“万物皆有灵”的传统文化的基础上,老百姓把这些封印在了仙人身上。薛福成在《庸庵笔记》中写道:“北方人以狐蛇鼠和黄鼠狼五物为财神,民间见此五者不敢犯,所以有五显财神庙,南方也有。”。   虽然五仙排列在一起,但在人们的心中,地位是不一样的。狐狸当然是最强的。蛇仙被“白蛇传”所支撑,当然无与伦比。白仙是刺猬,被认为有吉祥护家之用,受到尊重的情况很多。灰色的仙人是老鼠,因为有搬运粮食的能力,所以被认为是仓神,年画里总是一副可爱的面孔——其实仔细想想,这些家仙在民间传说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,结果和现实生活中的“破坏力”密切相关。   与之相比,黄鼠狼比较尴尬,它头小,攻击力有限,体型本来就太窄,长着眉鼠眼,遇到危险的逃亡方式又是猥亵,因此古代笔记中饰演的大半是外强中干燥的“碎屑”角色。   《耳食录》中记载了以下故事。   《耳食录》   有一个公子喜欢养鸽子,他把一个房间开在鸽子的房间,“把树放在架子上鸽子的窝一百像窗户,用蛋是雏,鸽子繁殖”。有一天晚上,突然丢了几十只鸽子,公子很生气,拿着夜棍藏在鸽子的房间里,准备抓鸽子贼,突然出来一只“长几尺”的黄鼠狼,钻进鸽子的窝里。公子跳起殴打,那个黄鼠狼藏了起来,然后突然飞起来,跳进公子身上“咬那个领子”。然后,很多老鼠从四面八方钻出来围着公子咬,公子大声喊叫,很多仆人拿着它来救他,黄鼠狼这才把老鼠们带跑了。公子气得输了,不答应,就带着仆人们追了上去。黄鼠狼和老鼠们躲在隔壁的房间里,公子想打破门进去,从里面听到了声音。“不来,不来,很不利。”仆人们吓了一跳,公子说这只不过是老鼠一代的恐吓,于是并排进门,看到无数老鼠的眼睛在梁上闪烁,久久地消失了。那天晚上,家家户户的房梁都发出了奇怪的声音,点上蜡烛说:“如果能把大树从家里扔出去就好了。”。公子拔出宝剑怒吼。“如果老鼠那一代还敢惹妖怪的话,我就把你们都杀了。”声音很快就消失了,然后就没有发作。   偷鸡摸狗“不行”   黄鼠狼是黄鼠狼科的小型肉食动物,可以直立,甚至可以做一些诡计,例如《子不言》中提到,周养仲在安徽做幕客时见到两只黄鼠狼“拖尾,包括芦柴,演吕布演枪戏”。这在民间传说中,黄鼠狼经常用人偶出没--当然,人偶也有偷鸡摸狗的行为。   《醉茶志怪》中有这样的记载。   《醉茶志怪》   有一个叫陈的茂才,住在三河县一个村庄的别墅,晚上喜欢一个人在书房投稿。有一天晚上,他突然去后院骂家人懒汉,竟然不给自己准备夜宵,“那个家人马上拿出食物供奉,吃完饭,赶紧退”。这样每天晚上他都要来后院吃夜宵,家人也觉得不可思议。陈茂吃了很多晚饭,所以不应该到晚上饥饿到这里来。而且,他总是谦虚的君子,不会马上骂人。这天晚上,一个仆人突然闯入陈茂才的书房,战战兢兢地说没有做好夜宵的准备,请稍等,晚了才送来。陈茂才吃惊地说,我没有让你们准备夜宵。两个人都呆住了。这时,陈茂突然发现自己的指甲在灯后面偷了放在书上的帽子。   《夜谭随录》中也有记载。   一位佐领喝酒很高兴。有一天晚上,他买了六七只羊蹄,一瓶烧酒,抱着炉子独酌,把吃剩的蹄骨扔在地上。“忽然听到墙角下有声音,选择灯光放任自流,看到有十几个小人,各高5、6寸,男或女,服装类时识人”。这些小人都背着竹篮,弯着腰选择了蹄骨,放在篮子里。佐领有点害怕,拿着火箸扔了出去,正好碰上了一个小人,其他小人都慌张张地散开了,走进墙洞消失了,被破坏的那个人在地上滚了好几次,变成了一只黄鼠狼也跑了出来。   即使受到伤害,黄鼠狼也只会出现“无用的属性”。在明人钱希言的著作《惑园》中   有的无锡人爱看屋里有两个“二、三寸”的矮人在转,不去跑,治好了药弩,等那两个矮人又出来,“杀了那个一,快跑,看,是母黄鼠”。过了一会儿,主仆赶了出去,说:“突然有一百多个矮人辈出,要求主人和生命。”。   狼虽然可以像人一样直立,但可能已经意识到无法再忍受了,所以就被一部分笔记的作者作为比喻使用。《洞灵小志》中记载,光绪年间,疏县令陶某官署后面有一座废弃的园,陶某为了接待客人而进行修理,平时让仆人住在里面看守。“夜半看一矮官人,高不多,戴着帽子穿官服,出墙角,慢慢走有度,在回旋室里,像个自得其力的人。”仆人知道这是妖怪,就把它赶走,谁却视其为使徒,仆人畏惧,任凭它在屋里游泳,“四鼓后,仍然随着墙消失”。第二天,仆人死了也不想留在这个房间里,向陶县令请求“调职”,陶县令不允许。仆人没办法,那天晚上又看见那个小官吏出来巡视了。仆人忍不住悄悄地买了爆竹,矮官又出现了,突然点燃了爆竹。“矮官人听到声音吓了一跳”,附近埋伏着的其他仆人蜂拥而来抓住了他。《洞灵小志》的作者郭则   《洞灵小志》   三、协助解决案件的“废柴侦探”   很多人对“黄大仙”的恐惧来自于其特殊的“技能”。据说,阳气不旺的人,尤其是女性和孩子,一看就容易得邪气。据《洞灵小志》记载,北京西城安福胡同的一所宅邸受到黄鼠狼的骚扰,“房间里到处都有黄鼠狼,颜色是黄白色的,熠熠生辉。”。在那里住着一对夫妇,已经到了“晚上睡不着”的程度。一开始还是晚上出没,白天也在院子里横行霸道,女主人很生气,就追着黄鼠狼,想弄清窝在哪里。   实际上,这些所谓的“中邪”并不是被黄鼠狼的眼睛夺走了灵魂,而是在危险时刻释放出来的“大技”,即通过体内的臭腺散发出来的臭气。作为臭气的主要成分的丁基硫醇有幻觉作用,干涉人类的脑神经,导致一连串的精神症状的发生。所谓“阳气不足”,倒不如说因为古代教育水平的下降和不平衡,女性和孩子,愚蠢无知的人,不仅胆小如鼠,遇到怪异的现象,容易被迷惑,容易招致歇斯底里的发生,胆大,有一定文化的人不仅不受妨碍,反而可以进行“反杀”。   薛福成《庸》   《庸睦304339;笔记》   有一个县令叫钱子莲,我想起了自己17、8岁的时候遇到的事情。他在床上用力睁开眼睛,看到一尺高的黄鼠狼坐在地上。“在床上呼气的话,人就会被呻吟,精神疲惫异常”。第二天晚上,钱子莲找了一个铁尺放在床旁边,小睡一会儿等着。三更之后,那黄鼠狼又来了,对着床嘘声,钱子莲出其不意,拔出铁尺猛击,使其脑裂而死。第二天晚上,又有一只黄鼠狼在屋子里转悠叫苦,并在床前嘘,钱子莲不以铁尺撵走,找捕兽的夹子,事先放在它逃走的路上,“追着钳子”。钱子莲还是用铁尺打它,“每次打它都放屁,黄烟弥漫,难闻难闻”。钱子莲忍住恶臭,连续打了十几次,杀死了那个黄鼠狼。   对于邪恶的东西,不相信邪恶,奋起反击的话,就知道绝对不中邪。   浙江义乌,天龙山的巨石下放置着黄大仙的雕像。   但是,即使是连逃脱手段都显得下流的狼,偶尔也能立奇功。清末,在京郊有个甲,做了好几年生意,成了有钱人,就把挣来的银子装进口袋,走回了家乡。天热的时候,走着走着突然变得内急,把行李放在石头下面,在树荫下解开了大手。“俄罗斯看到两只狼在互相战斗,渐渐靠近,竟然拖着袋子越田某甲举起裤子追着,追赶在新的坟墓前,看不到黄鼠狼的身影,其墓已经坍塌,露出棺材,棺材下有洞,自己的袋子好像在里面す。有甲想去取,又怕犯盗墓罪,进附近的村子,找保正,说明情况,请和他一起去坟墓旁发掘,做证人。保正说这是不久前去世的乙之墓,为了挖掘它,他征求了妻子的意见。他们一起找到了遗孀,遗孀始终坚决不同意,有的甲坚持把自己的财物拿出来,遗孀没办法,只好跟着他们来到坟墓旁。有一个甲说:“请保护正代,水果拿出银包,数了,缺了十多日元。”。某甲让保正继续搜查,遗孀反对。那时,保正注意到棺材里有一点点银光,说:“银圆凝固了,我正在寻找手之间的耳朵,是什么两厢做的?”。然后把手伸进棺材中触摸,不小心撞到了尸体,“我察觉到有东西扎了手,是铁条”。那个保正很吃惊。尸体为什么有铁棒,命令立刻打开棺材。“启之,尸体的太阳洞里横穿着铁筷子”。那个寡妇一看就脸色苍白,自己和人通奸,坦白了杀死丈夫的罪。。。。。。   每次看到关于狼的笔记,都会感觉像是在社会灰色地带游动的“缘之人”。我不喜欢他们,但是他们的存在是客观的现实。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法则是,只要每个人都遵守纪律,遵守法律,无论怎样变化,都能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。所以,看到那些知道打扮是“非主流”的人在街上闲逛,就不必总是用白眼来面对。相反,我们必须感到,这是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文明、包容、多元化的体现。   责任编辑:顾明   校对:刘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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